一、申办出生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:
1、身份证件
国内当事人提供: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
境外当事人提供: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户口本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
2、如需委托他人代办,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,手写委托书(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,本人签名,原件或传真件均可)
3、出生证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从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:
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
②如果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,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
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如果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内容缺项、涂改、填写字迹不一致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不能作为唯一证据使用,还需提供上述①、②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)。如果上述证明中不能体现父母居民身份号码时,还需提供申请人父母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复印件
4、应提供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(白底)n+1张(n代表您所需的公证书份数)
5、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、证明材料
二、填写公证申请表(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申请表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