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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全证据公证

发布时间:2022-08-15 10:51:13   信息来源:厅教培处

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、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,先行予以收集、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。

申办保全证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:
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,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资质证明,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;

2、与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相关的文件材料:

(1)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;

(2)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、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;

(3)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;

3、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。